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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电动车、摩托车上路新规车主需注意头盔外还要符合3大要求
时间: 2025-04-26 08:03:48 | 作者: 骑行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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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年以来,随着电动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广泛实施,车主换购新车的热情明显提升。尤其是在短途出行方面,许多人更愿意选择骑电动车。加之气温适宜,骑行的舒适度大为改善,因此,电动车在道路上的数量显著增加。
为加强电动车市场的管理,确保从源头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多个地区的交通警察近期加大了道路检查的力度。从四月份开始,除了对头盔的检查外,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的使用还将迎来新的“3不带”要求。交警已明确说,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采取“首次警告、再次处罚”的措施,车主们务必警惕,避免“踩雷”。
针对电动车和三轮车骑行者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山东烟台的交警已经启用了“首次警告、二次处罚”的制度。执勤警察将在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严格审核过往车辆。从四月份开始,整治和宣传并重,骑行电动车的车主需注意,不仅要携带头盔,还要确保其佩戴到位,而非仅仅将其放在车筐中以应付检查。
除了头盔的检查成为整治的核心,出行时的“3不带”新要求也是重中之重。不少车主至今还没进行整改,以下是必须要格外注意的事项。
首先,禁止携带遮雨棚(遮阳伞)。根据江西黎川县的专项整治行动,近期针对电动两轮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格查处。此次整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持续至2025年4月30日,主要涉及各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并在每周三对一类重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其中,电动两轮车非法加装遮雨棚(遮阳伞)的问题尤为严重,处罚标准直接设定为500元。近期,随气温的回升,为了遮阳防晒,给电动车或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雨棚的行为愈加普遍,因此,各地正在对电动车和三轮车的非法加装行为进行持续整治,只要发现一起,就会拆除一起。
其次,不得携带“多余”电池。众所周知,电瓶车在速度和续航方面存在劣势,为满足更远出行的需求,非法加装电池的行为慢慢的变成为一种趋势。一旦被交警查获,驾驶人和商家都将面临处罚。曾有车主因其电动车的蓄电池数量从四个增加到五个而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商家则受到5000元的罚款并被要求恢复原状,可见处罚力度不容小觑。
最后,不得超载。并非所有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均符合载人标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及某些三轮车严禁载人,而电瓶车和摩托车虽然允许载人,但都有严格的载人要求。后座仅允许搭乘一名乘员,若乘坐人数超标,便会被视作超员,交警将对此进行警告和处罚。
当然,车主如有接送孩子的需求,可优先考虑选择电动休闲三轮车,后座最多可容纳两位乘员,适合二胎家庭的出行需求。
总而言之,无论是骑行电动车、三轮车还是摩托车,遵守相关用车规范至关重要。四月的各地专项整治即将步入新阶段,车主们务必关注这“3不带”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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