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SHOW
划重点!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时间: 2025-03-22 10:30:42 | 作者: 鞋类
肇始于1952年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交通厅干部训练班,1956年确定校名为陕西省交通学校,1964年改建为陕西省交通技工学校,1965年改称陕西省交通技术学校,1967年复称陕西省交通学校,2001年升格为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学院主管部门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陕西省教育厅,并实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建机制。2014年,学院被授予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被教育部授予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学院成为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规划建设单位。
“学院以交通特色鲜明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办学目标,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发展、促进西部开发、服务国家战略’的办学定位,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和服务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培养推动陕西经济社会和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学院法定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19号。现有文景校区(西安市文景路19号)、通远校区(西安市高陵区旅游大道8509号)、自强校区(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太白实训基地(宝鸡市眉县汤峪镇潼关寨三组)。”
四、将第三条修改为:“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监督。”
五、将第四条修改为:“学院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培养实践能力强、综合素养高和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将第五条修改为:“学院实行学院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
“学院按照科学合理定位、突出交通特色的原则,依法按程序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努力提高人才教育培训质量,加强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七、将第六条修改为:“学院的教育形式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进行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一)维护学院合法权益,指导学院工作,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必要保障,逐步增加办学投入;
“(二)支持学院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开展人才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
十、将第十条第三项修改为:“依照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按程序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拟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
十一、将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依照国家教育教学品质衡量准则,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开展教育教学和人才教育培训活动;”
十二、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学院党委全面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学院党委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委会、书记办公会等领导学院工作。党委会和书记办公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十三、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学院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院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内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非消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学院党委对全校教材工作负总责,教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校级副职领导担任。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科专业领域教材工作分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确定教材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制度、指导各教材工作分委员会工作、对教材工作进行政治把关。”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交叉任职,院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兼任副院长。”
十六、将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修改为:“公平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七条:“学院建立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并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发展型资助。”
十八、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内容修改为:“学院经费来源最重要的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学院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合法获取办学经费。鼓励和支持院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十九、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学院校训为‘德技并修、交融成才,知行合一、通达天下’。”
二十、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学院校徽为双环同心圆,外环内上半部呈弧形标注‘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汉字、下半部呈倒弧形标注Shaanxi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内环中有象征道路、桥梁的抽象组合图,居中为‘1952’建校时间标识。”
二十一、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学院校旗为长方形旗帜,上部为红底,下部为蓝底,中间为白底,白底上为校徽、校名及校名的英文翻译。”
“陕西高职”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加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